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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时间:2018年02月27日信息来源:铜仁市妇幼保健院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铜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铜仁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 1984年建院,1995年通过国家和省级验收成为全市第一家达标“爱婴医院”,是全市妇幼保健培训中心,为铜仁市城镇职工及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作为全市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中心,不仅承担了广大妇女儿童的临床诊疗、保健预防、健康教育、科研等任务,而且还承担了对全市10个区(县)基层业务指导、国家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督导、人员培训、妇幼卫生信息收集等公共卫生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422我院内设机构34个,编制床位200张。现有职工308人,财政拨款在职人员121人,退休人员35人,临时招聘人员187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80%,中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50%以上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10441.60万元,比上年增加2365.28万元,其中:1、财政补助收入1206.70万元;2、医疗业务收入9014.90万元;3、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差补助200万元;4、实习生培训等其他收入20万元;收入增加变动原因主要是:医院搬迁新址,新业务、新技术开展,服务人次增加导致医疗业务增长。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816.85万元,比上年增加3256.68万元,变动原因是:医业务增长,导致医疗业务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360.55万元,占预算支出40.3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77.54万元,占预算支出1.64%,商品和服务支出6278.76万元,占预算支出58.05%。
三、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运行经费预算为6278.76万元,比上年增加2359.4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12.05万元,变动原因是:医院搬迁新址,新业务、新技术开展,门诊、住院服务人次增加导致医疗业务成本增加。部门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 基金支出  0 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为3990.75 万元,其中:货物采购3112.60万元、工程采购 333 万元、服务采购 545.1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8406.94万元,包括流动资产3763.02万、固定资产4416.28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 10.01万元,比上年下降100 %。
三公经费明细如下:
   (一)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年初未下达到部门。
(二)车辆购置费0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4.01万元,比上年下降100 %。
八、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机构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铜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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